大堰河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位于博村镇畈田蒋村北约1公里的山田间。大堰河(1878—1924年)。曹氏,童养媳,中国一位普通的贫苦妇女,当代著名诗人艾青的乳母。1933年,艾青在狱中,写下了他的成名之作《大堰河——我的保姆》。从此,大堰河的名字飞越高山大河。成为中国劳动妇女的代表,活在亿万读者的心中.墓地占地半亩。墓面上嵌着由艾青亲笔题写的“大堰河之墓”石碑。
1992年5月,金华县人民政府在墓前竖立了—块硕大的青石;诗碑。正面镌刻着艾青的—行诗句:“大堰河,是我的保姆,我敬你、爱你;”背面镌刻着著名书法家姜东舒书写的碑文,简介大堰河的生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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