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街戏台,位于五寨县砚城镇城内村南街东侧。始建年代不详。据题记载,清道光三年(1823)重修,现存为清代建筑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曾被学校占用。坐北朝南。东西长7.5米,南北宽6.5米,占地面积487.5平方米。石砌台基,面宽三间,进深四椽,单檐卷棚顶,六檩无廊式构架,檐下施装饰性斗栱及彩绘。台中设隔断,将戏台分为前、后台,隔断正中牌匾书“歌且舞”。2001年11月,五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(忻州文物荟萃)
信息来源:忻州网
1、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,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。如果您有介绍家乡风光的文字、图片,欢迎与我们联系;
2、本站为公益性旅游攻略网站,如版权(不限于文字、图片等)所有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使用,请及时联系网站管理员或使用作品的用户id,我们在核实权属后,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。
3、文中提及的旅游景区官网网址仅供参考,如有变动,以景区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,本站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|
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,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。如果您有介绍家乡风光的文字、图片,欢迎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©2022 游鱼旅行网 |